公安局(公安系统)纪委书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公安局(公安系统)纪委书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提纲:

 一、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认识

 二、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在抓好理论武装上的有“落差”

 二是在锤炼担当精神上有“偏差”

 三是在树立全局观念上有“温差”

 四是在践行宗旨观念上有“分差”

 五是在奋力开拓创新上有“时差”

 三、分管部门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一是工作积极性不强

 二是工作合格率不高

 三是管理科学性不够

 四、“三个规定”的落实情况

 五、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六、谈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警示教育开展不够入脑入心

 七、存在问题产生原因

 (一)理论武装不扎实

 (二)政治学习有松懈

 (三)组织观念不紧实

 (四)宗旨意识有退化

 (五)监管教育不严实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学习上下硬功夫

 二是在查改上下硬功夫

 三是在整治上下硬功夫

 四是在从严上下硬功夫

 正文:

 按照《关于认真开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X委通〔2021〕X号)精神和XXXX分局2021年民主生活会具体安排,会前,我聚焦教育整顿主题主线,坚持学深悟透,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和自查自纠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打牢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同时,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收集和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摆分析并深刻剖析问题症结,现将对照检查如下:

 按照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关于“六谈”工作要求,现做如下对照检查:

 一、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认识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推动政法队伍紧跟时代步伐、在新时代履行好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着力补齐政法队伍依法履职中的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政法干警专业化能力,为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作出更大贡献的“关键之举”。作为一名政法干警,我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本次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足精神之“钙”,不断提高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切实守护好一域之安全稳定促大局之安全稳定,切实将教育整顿实效转化为工作质效。

 二、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在抓好理论武装上的有“落差”。作为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平时接触党的理论知识比较多,不自觉地把理论学习当成了“软任务”,抓得时紧时松,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如,对“新发展理念”“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以及《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等方面的文件和书籍,往往是简单了解、缺乏深入研究,距离“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还有差距。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召开后,只参与了集中学习,主动开展自学的时间较少,在结合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思考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方面还不深入。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到“提升政治素质、把握政治方向、增强政治定力”的高度来看待,未能做到与时俱进、常学常新。二是维护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敏锐性不强。有时存在关系不大的思想,只要大方向不偏即可,不重视日常工作中的一些苗头性问题,比如,对部分党员干部中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错误言行,没有及时严厉地批评教育,缺少足够的警惕。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不强。总是要求大家严守纪律、从严治警、不出杂音,自己也表态很好,但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时理解意图不够准确、对标执行不够到位、自查自纠各环节工作落地落实不够精准,无形中出现偏差、打了折扣。

 二是在锤炼担当精神上有“偏差”。工作上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落实上级关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指示要求,积极抓好工作落实。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对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理解不够透彻,面对持续向好的疫情防控形势,逐步恢复的生产生活秩序,内心出现乐观情绪、麻痹思想,存在松懈麻痹思想,抓疫情防控工作有时还存在重眼前、轻长远。如:指导局机关各单位(部门)和辖区各派出所开展流动人员排查工作力度不够,对分管科室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抓得不严等,对可能带来的隐患认识不足。二是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中存在求稳怕变思想,不求出成绩、只要不出问题,遇到难题还存在等靠思想,经常依赖上级指示帮助,有时会回避矛盾问题,该担的责任没有主动担起来。如:开展警风监督工作中,走访入户时没有全面覆盖辖区群众,偶尔存在“选择性”走访。三是监督检查不全。对分局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质量不高。存在“差不多、过得去”的思想,工作满足于部署了、要求了、完成了,没有形成闭环机制。没有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如,对区委安排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信访维稳等中心工作监督不力,没有完全发挥分局纪委监督作用,导致相关科室、乡镇工作推进迟缓。

 三是在树立全局观念上有“温差”。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省委“XXX”、市委“XXX”和区委“XXX”思路精神,深刻领会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识和实践要求。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工作缺乏前瞻性。主要表现在:在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省委提出的“工业强省”、市委提出的“大产业大融合”和区委提出的“10大工程”等战略安排和思路精神等方面,没有深刻把握其中的观念、方法,导致对2021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科学谋划不够,前瞻性不强。如,在工作推进中,仅仅是按照区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和局党委工作安排来按部就班开展工作,但在如何运用“系统观念”来谋划和推进当前及长远工作方面,没有充分结合基层公安工作机制建设上的短板、瓶颈问题查找不全,破立并举的能力不强、思路不宽。二是调研缺乏深入性。对新阶段下如何强化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治理体系,缺乏深入调研。如,对“十四五”期间如何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角度,赋能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没有进行深入调研和全面总结。三是思路缺乏创新性。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积极,在创新举措方面不够大胆,还没有跳出一时一事的圈子,对全局的长远的关注不够、思考不深、把握不准。如,在如何丰富“综治中心”内涵上面,为局党委领导科学决策出谋划策不到位。

 四是在践行宗旨观念上有“分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作风不够扎实,有时到基层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如,向基层要情况多,给知识、给信息少,不能很好地尽到服务的职责;对于城镇解困、对口帮扶等活动,有时忙于事务性工作比较多,集中精力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不多。又如,对群众观念还只是停留在原则性的理解,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老百姓的根本利益还没有在现实思想中真正得到确立和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薄。自己身在政法系统,少不了要接待到人民群众来单位反映问题,一般认为不属于自己分管的范围,而不去关心群众的事项,多问一句话,提供建议更是没有,甚至有为自己远离麻烦的思想,很显然与党的群众观念相差甚远。

 五是在奋力开拓创新上有“时差”。对标先进人物在工作实绩上还有差距,工作标准树的不高,有着应付思想。尤其是在向英模学习上,自己在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上还有很多需要深入思考的地方。发现自己身上坚守初心、艰苦奋斗的精神方面还有不足,缺少英模那样敢于拼搏,不干成功誓不罢休的韧劲。对标先进人物在思想上也有差距,自己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一言一行不注意,经常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同志和群众,在工作忙时也会有怨言,没有起到应有的表率作用。

 三、分管部门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自己分管局纪检监察工作,目前分局纪委事多人少,干警年纪偏大,知识更新能力不足,又长期得不到提拔,因此多了一些老人思想,主动创新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一是工作积极性不强。个别存在“事儿来了先等一等、躲一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遇到工作始终不敢放手去做,无论多么紧急的任务,仍一味地等待领导的指示。特别是在工作中任务繁重的时候,更是会产生惧怕担责、逃避工作的思想。经自己检视,这类问题也是存在,作为分管领导,没有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工作合格率不高。个别同志在一个岗位上呆久了,工作总是依赖老办法老经验去解决,存在标准不高、能应付即可的现象。甚至瞻前顾后,犹豫不决。比如,近期的教育整顿工作任务中,个别科室工作的质量不高,难以达到上级要求。

 三是管理科学性不够。存在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制定出台了不少“从严治警”的规章制度,但仍然有个别干警的执行意识不严,导致制度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如,工作管理上的档案管理、纪律考勤等,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未达到扁平化管理。

 四、“三个规定”的落实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规定,并将“三个规定”精神传达到我所分管的每一位干警,引导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将“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贯穿各项工作,确保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执行到位。

 五、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本人及家属均不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入股的情况。

 六、谈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警示教育开展不够入脑入心。对干部廉政思想教育不重视,满足于观看警示教育片、简单剖析案例,形式陈旧,效果不好,未真正起到震慑和警醒的作用。如,观看警示教育片,只是走马观花地进行观看,没有从纪委书记的角度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作深入细致的剖析,没有起到很好的教育效果,没有真正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二是监督专责履行不到位。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实践仍较为缺乏,没有深化运用到具体工作中来。如,对各科室(所)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仍然没有及时抓早抓小,班子内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不够。三是落实党风廉政与干部谈心谈话不够。谈心谈话沟通交流做的不够,平时主动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较少,方式方法简单,接触时谈工作的多。如,对涉及党员干部思想、生活的问题谈得较少,开展提醒谈话的效果不明显,对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还不够,谈心谈话的效应发挥得不好。

 七、存在问题产生原因

 综合分析本人检视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理论武装不扎实。运用科学理论改造主观世界思考较少,从思想深处武装不够系统、不够彻底,没有真正打牢理想信念的根子;缺乏从党性观念和世界观改造的高度来端正“总开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联系实际不紧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理解没有与实际紧密结合,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单纯为了学习而学习,指导实践不准。

 (二)政治学习有松懈。认为受党培养多年,思想成熟、经验丰富,主观世界和政治立场不会出现较大的问题。因而,工作中过多地把精力投入到日常事务中,学习的主动性、紧迫性减弱,对中央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难以沉下心来系统全面地学习研究,导致在运用政策理论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对策等方面的水平不高。

 (三)组织观念不紧实。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没有统筹好抓业务工作与党性锻炼的关系,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调安排多,身体力行少,在虚心听取和接受同志们和基层群众的批评建议方面流于形式。

 (四)宗旨意识有退化。出现联系服务群众不够经常、调查研究不深不透等问题,根源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得不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对标XXX、XXX、XXX、XXX等先进英模,奉献精神还有差距,没有真正及时回应好群众关切。

 (五)监管教育不严实。之所以存在抓作风建设的持续性不强等问题,根源上是对从严治党认识还不深刻,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的劲头不足,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存在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的问题。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学习上下硬功夫。坚持做到以学促查、以学促改、边学边改,不断筑牢教育整顿的思想基础。扎实做好自查评估,主动对标对表学习教育环节评估要求,按照“三看”标准,一项一项仔细对照,尽快查漏补缺,努力提升学习质量,积极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和载体,扎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政法全过程,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在查改上下硬功夫。精准对标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把“六大顽瘴痼疾”作为必查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深刻理解领会《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在精准把握政策上下功夫。

 三是在整治上下硬功夫。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难点堵点,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坚持即查即治、边查边治、限期整治,及时跟进对策措施,问题没解决的绝不放过。坚持去除“病根”,举一反三,推动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问题一起解决,确保整治有长效、不反弹。

 四是在从严上下硬功夫。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监督首则,协助党工委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干部及时“咬耳扯袖”,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把日常教育与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定期进行谈心谈话、交心交流,及时帮助同志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努力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