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建设研究

胡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绿色金融不仅仅是我国十四五规划要求的最新金融政策。也是国际金融机构为不断改善环境变化所提出的绿色金融理念。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规划推动着我国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不断推出各种最新的金融政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其背后的深层次含义旨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开始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开发、研究和推广,深入加强与各种国际组织和国内相关机构的深度合作,逐步建立属于我国的绿色金融市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形成较为科学、较为合理、较为健康、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规则。这无疑是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动融入国际金融市场,不断加强其主动权和影响力而进行实践探索,是展现大国担当、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具体表现形式。在双碳背景下,我国的商业银行通过对其推行绿色金融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度的剖析。结合我国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不断调整对于银行的经营理念,为更好地发展绿色金融机构的建设,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划。

(一)绿色金融的起源

绿色金融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发达经济体,1974年联邦德国以生态银行命名成立了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2002年,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联合荷兰银行等几家知名银行在伦敦召开会议,提出了关于企业社会和环境责任的基本准则,这就是国际银行业赫赫有名的赤道原则。这项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产生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现在赤道原则已经成为国际项目融资时被广泛接受的新标准。

(二)绿色金融的发展历程

早在20世纪70年代,国外的银行就开始注重关于绿色金融机构的发展并且针对各类商业银行逐步开展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赤道规则的建立使得绿色金融、环保金融逐步成为国际上所认可的概念。

我国绿色金融的起源开始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人民银行于80年代后期,逐步开始加强对于各类金融政策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关系,旨在通过各种政策和制度从根源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环保理念,1995年银行发布了《关于贯彻信贷政策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国各种政策也随之逐步出台,关于高能耗、高污染行业逐步开始规范,各类环保法律法规、绿色金融政策和制度相继出台。2021年,我国将碳达峰和碳中和双碳目标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至此,绿色金融制度和政策开始围绕碳中和目标展开。低碳经济发展拉开序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2021年7月上线交易,银行也于2021年11月正式推出碳减排政策支持工具,引导绿色信贷精准对接。碳减排项目截至2021年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15.9万亿,同比增长33%。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

截止到2021年末,涵盖浙江、江西、广东、贵州、甘肃和新疆等在内的六省九地试验区绿色贷款的余额达到了2368.313亿元,从2017年以来,在绿色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跟九个省级政府,包括六家国家综改区其中的五家签署了总对总的绿色金融的合作协议。这个合作协议当中,一方面设置了高达5700亿的融资额度(目前已融资2800亿),另一方面我们在合作的过程当中,还可以通过人员借调协助地方政府来起草一些地方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形成整体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从而帮助地方实现绿色发展和绿色转型。

尽管我国各种商业银行已经开始逐步转变思想,开始注重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在运营过程中开始注重绿色理财产品、绿色贷款、绿色货币政策、绿色金融服务的推出,但是毕竟我国绿色金融起步相对比较晚,在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具体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统一的绿色企业标准

对于任何行业而言,要想取得长远发展和长足进步,拥有统一的绿色企业标准是必不可少的,商业银行只有拥有统一的绿色企业标准并严格贯彻执行,才能够更好地通过行业标准来不断去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得自己所制定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得到更好的施行。但是就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虽然人民银行对绿色企业是制定统一标准,但是各商业银行在认定绿色企业时却并未完全按照标准执行,各自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各种政策和制度的制订也都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成为绿色金融建设与发展的阻碍,其所推出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推广中也往往出现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情况,最终对自身运营造成负面影响,使得相关政策的价值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其业务实施的范围也经常出现过宽或者过窄的状况。

(二)缺乏环境信息资料

对于环境保护而言,一方面要依靠各个主体的自觉,另一方面还是要依赖于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只有切实可行的政策和制度才是更具有说服力和强制性的,所以生态环境部门要想在日常工作中监管到位,就必须掌握足够的信息资料,通过构建一定的资料库和信息平台,把各种金融机构、金融主体的相关信息能够在该信息平台中一目了然,才能够更好地及时掌握各种绿色金融具体措施是否真正落地、是否真正实施、是否存在各种问题等等。但是通过对于我国的生化环境部分调查不难发现,我国目前相关部门缺乏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对于市场监管呈现出比较乏力的状态。

(三)参与主体缺乏动力

金融主体目前对于绿色金融已经开始转变思想,也正尝试着去跟政府提出的“双碳”政策靠拢,但是如果推广更多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必然会在实施过程中加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营成本的增加是不可忽视的,但是就目前对于各种金融主体参与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的政策,只是停留在倡导的层面上,具体优惠政策或者推动金融主体去真正付诸行动的制度跟不上,直接导致参与主体缺乏参与动力。

(四)缺乏绿色金融创新

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发掘、提倡、推广、实施都必须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经常推陈出新,才能跟得上市场发展的脚步和国际化形式。但是在我国目前金融领域,很多金融机构在贯彻落实绿色金融政策的过程中所参与的项目或者推出的产品或者服务都是参考借鉴国内外已经出现的项目,并没有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发展状况推出绿色金融创新型服务,很多领域并没有及时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工作做得不够深、不够细、不够精是主要表现形式,我国金融机构对于绿色创新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五)绿色金融机构较少

针对我国目前的金融机构调查了解发现:我国目前的各种金融机构虽然已经开始转变经营理念,但是由于起步比较晚,发展过程中还有很多不和谐、不平衡等情况,目前绿色金融机构相对比较少的情况也是客观存在的。

绿色金融在我国实施最终目标是要在“双碳”背景下,将绿色金融能够逐步内部化,并且要在这个过程当中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对环境风险的认知,从而可以提升环境友好型的市场环境。通过落实更多的政策和制度,逐步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推出更多的绿色金融服务和产品,促使我国能够跻身国际绿色金融前列。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建立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过程中也是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统一标准体系。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借鉴和学习国内外先进地区的方式方法,再结合我国本土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标准的制定。在制定过程中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国本土的具体情况和经济背景,进行必要的可行性分析。另一方面是要在制定过程中邀请很多的主体参与,包括但不限于一些金融机构的管理人员、经济学教授、各类政府监管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等等。只有参与主体尽可能丰富全面,才能保障标准制定出来以后具有一定的可行性,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相关政策。

(二)应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强制性纰漏制度

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监管职责的落实必须依赖于足够多、足够全、足够真、足够完整的金融信息,因此我们必须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强制性纰漏制度,使得各种各样的市场主体能够将自己企业所运行的范围能够通过平台进行报备,只有足够的透明才能促进该项工作的顺利推广,针对不及时、不准确报告的市场主体可以给予一定的警告或者处罚,从制度上、从根源上促进其主动公开,主动参与信息纰漏工作。

(三)建立绿色金融机构激励体系

要想让很多的市场主体参与进来,共同构建绿色金融共同体的建设,就必须下大力气去对于金融机构推出一些激励政策,比如可以针对推广绿色金融业务的不同金融机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让其拥有更多的自主权,通过实实在在的制度和政策,去引导各种市场主体主动去探索绿色金融的更多有益尝试。比如,地方可以对推出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较多的金融机构给予更多的扶持政策,甚至加大补贴力度、给予信息交流便利,从而为绿色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指导,还可以组织更多的培训,让各类市场主体能够参与进来,积极拓宽思路,做到激励优先、政策优先。

(四)创新绿色金融机构体系

任何行业都必须经常推陈出新,如此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机构体系的构建也离不开创新。随着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机构要深入贯彻绿色金融理念,对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理财、绿色信贷服务、绿色建筑等等领域的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尝试和探索,不断推出更多的项目运营,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投资基金、绿色保险,绿色证券基金、碳基金、碳资产等等,还可以研发碳交易的衍生品和金融衍生品,不断丰富和创新绿色金融机构体系,从点到面、从面到片,还要注重各种项目的深入挖掘和转型。对于创新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可以提供更多的政策和制度支持和保障,商业银行也要针对中小企业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研发加强扶持,鼓励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进来,不断推动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

(五)加强绿色金融机构合作

合作才能共生,合作才能共赢,这句话一直以来是各种市场主体在运行过程中信奉的法则。一方面,我国要积极参与全球气候和环境多双边合作,要加强国内外对于我国各类金融产品的了解度和熟知度,提升国际社会对中国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产品、市场的认可度。不断推动我国的绿色金融驶入快车道,使得我国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投资结构、生活方式等方方面面都要与国际化接轨。另一方面。我国各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要加强探索很多的合作模式,推出更多创新型服务或者产品,使得在各种政策的推动下,将我国的绿色金融贯彻好、落实好、发展好,进一步提升我国绿色标准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此外还要尝试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逐步探索更多双赢、多赢、共赢的发展模式。

绿色金融体系的建立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相信随着我国商业银行不断加强绿色金融机构激励政策、绿色金融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会建设得更加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会建立的更加规范,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会更加广泛,绿色产业、绿色金融、绿色投资、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理财等概念会逐步加入我国千家万户每一位人民群众的视野中,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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