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检测站规章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超限检测站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超限检测站规章制度

超限检测站规章制度

 【篇一:超限检测站相关管理制度】

 超限车辆检测站工作标准

 一、建立例会制度,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路政超限运输管理业务知

 识,同时做好记录。

 二、狠抓队伍建设,超限运输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遵纪守

 法,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仪表严整。

 三、经常性地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标牌、标语等不同形式,宣

 传有关路政法律法规。

 四、坚持原则,文明执法, “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科学检测、

 卸载放行 ”,处理各种超限违法行为。

 五、切实做好超限运输管理工作,做到内业工作有专人管理,工作

 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每月(季)有小结,各种报表及书面材

 料上报及时准确,无漏报和延报现象。

 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七、加强票据、印章管理,路政赔(补)偿费及时上解,罚款上缴

 财政。

 八、抓好检测站环境建设,常年保持净、齐、绿、美。

 超限检测站学习制度

 一、全体超限运输管理执法人员都要重视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关

 心时事政治,自觉遵守学习制度。

 二、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

 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理论水平,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超限运输

 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业务水平。

 三、坚持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做到时间、人员、效

 果三落实,学习日不得无故缺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四、加强道德修养,提高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

 五、做到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学习中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

 六、集中学习要有学习考勤记录,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处

 理。

 超限检测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一、超限车辆检测站执法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领导,按时交接

 班,交接班要有记录,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二、上班着装要统一,仪容仪表与行为举止要端庄严肃。

 三、在执法中做到证件齐全,遵纪守法,作风严谨,平等待人。

 四、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行政执法人员的有关规定,严禁以权谋私,

 玩忽职守,滥施处罚。

 五、依法行政,严守程序,裁量公正。

 六、治超执法时要严格执行 “五个不准 ”、“十条禁令 ”,做到按治超

 检查车辆 “六项规定 ”拦车。有问必答,态度热情,文明礼貌。

 七、工作时间不准喝酒。

 八、严禁越权执法,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九、拦车检查期间,注意疏导车辆,以免造成交通堵塞。

 超限检测站交接班制度

 一、超限车辆检测站执法人员应按时交接班。

 二、每日班次实行四班三运转,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安排。

 三、执法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做到着装整齐,仪表端正,证件齐全。

 换班时应提前 10 分钟列队上岗。交接班时票据交接要清点签字,手

 续不清不准离岗。

 四、建立值班日志,其内容包括当班工作简要情况,公路路产赔

 (补)偿专用票据登记、超限车辆登记、人员岗位安排、微机及其

 它设施物品的使用情况、上级来人检查指导工作情况、电话记录、

 本班遗留问题等。值班日志由检测站内勤人员负责填写、保管,在

 交接班时负责人签字,内勤及时转交,以备查验。

 五、在交班前,当班人员要打扫好室内外及宿舍卫生,做到整洁干

 净。

 六、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在上班人员上岗后,下班人员由领队带队

 离岗。

 七、具体安排如下:

 1、交接班时间:(站内自行确定具体交接班时间)

 2、交接班地点及内容:

 ①接班人员必须提前 15 分钟到达超限站,在班长的带领下,认真检

 查现场后进行交接班。

 ②拦车岗位在值勤岗亭进行交接,交接前检查安全设施(锥标、防

 撞桶数量、拦车指挥牌等)是否齐全、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并做好登

 记。

 ③引导岗在检测棚进行交接,交接时应保证检测线畅通。

 ④微机操作员(票据员)、收款员岗位在执法大厅进行交接,交接

 时检查台账、票据、各项当班日志等是否登记准确、清晰,治超检

 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照相机、摄像机、对讲机等工作器材是否完

 备,确认完毕后进行交接。

 ⑤卸货管理员在执法大厅进行记录交接,再到卸货场清点货物后进

 行确认交接。

 ⑥班长岗位到现场对以上记录全部核实后到执法大厅办理交接班手

 续。当班班长要确保本班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上传,治超处罚文书

 制作规范。

 ⑦双方以在记录本的签字栏签字认可为界,签字确认后,即代表交

 接班手续已履行完毕。

 【篇二:超限站规章制度】

 xxxxxxx 超限超载检测站

 规章制度及考评办法

 站领导带班制度

 1、认真落实站领导带班制度,使站领导及时掌握全站的执

 法情况,监督各中队的执法行为;
实行站领导 (二十四小时 )轮换带班

 (即每天八时随中队一起到岗至次日八时下班 );
站领导带班顺序一季

 度更换一次。

 2、带班站领导应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带班时间及相关纪律,认真贯彻

 执行超限运输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3、负责对当班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执法工

 作正常进行;
杜绝各类违规行为发生。

 4、及时解决出现的突发问题,遇有紧急事件、重大事情,及时向主

 要领导汇报。

 5、抓好当班人员安全生产,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票据管理制度

 1、超限站统一使用规定的票据。

 2、票据由中队专人负责领取。票据的领取须经检测站领导批准,领

 取人领取时应查验票号并履行签字手续。

 3、票据使用做到内容完整,填写规范,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4、票据使用完毕,应核对票据与所交款金额是否相符,经

 核对无误后,将票据存根连同现金上缴入库,不得坐支、挪用。

 5、票据为有价凭证,如丢失,依据相关规定,由责任人赔偿,并给

 予处罚和通报,同时检测站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

 6、站领导要加强对检测站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交接班制度

 1、站领导要认真组织和督促落实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人员应坚持列队上下岗,接班前由带班领导组织列队提出要求,并布置个人岗位 ,交班后应列队讲评小结。

 3、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应互致敬礼。

 4、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应交接清一切手续和执勤工具、办公用品

 等,并做好交接班登记。

 5、因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失误或物品丢失、损坏的,应由接班人员

 负责。

 6、交班人员在没有履行完毕交接班手续前不得离岗下班。

 7、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将检测室、引导、放行岗亭内的卫生打扫干净

 考勤制度

 1、检测站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人员每天按规定的时间签到上班,

 下班签退。推迟签到按迟到处理;
不签退按早退处理。

 2、签到一律由本人填写,他人不得代签。

 3、请假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由中队长签字 ,值

 班站长审批 ,请假两天以上由站长审批 ,超过两天以上由局长审批。未

 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4、请病假应出具医疗证明。因患疾病不能及时请病假的,应在住院后,及时与站长联系请假,出院后,补办病假手续 (应附住院证明 ), 方可按病假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5、迟到 10 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超过 30 分钟者按旷工 1 天处理。

 6、请假期间,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等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检测室管理制度

 1、检测室工作人员要正确操作检测设备,爱护设备,保持检测设备

 清洁,使设备经常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检测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向领导汇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卸和

 维修。

 3、检测室工作人员应确保所有记录信息的完整,不准私自更改或删

 除。

 4、检测室内应经常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得存放私人用

 品、报刊杂志等,严禁吸烟、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

 5、向车主出示票据时应讲究礼节礼貌,回答车主问题时态度热情、

 用语文明。

 6、检测室票据与现金要单独分开存放,妥善保管。

  7、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未经站领导批准,谢绝外来人员参观 (上级检查除外 ) 。

 监控室管理制度

 1、监控室实行昼夜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

 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

 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

 责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

 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2、早班接班人员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 ,每周星

 期二早班者进行大扫除,并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

 3、监控室内不准吸烟 ,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 ,保持机房安静,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注意:水

 壶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4、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

 娱乐活动;
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

 5、严禁非监控室人员进入监控室;
非监控室人员需查看录像的 ,必

 须经值班站长同意签字后方可进入监控室。外来单位需查看、调取

 录像的,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经站长、书记签字同意后,

 才能进入监控室查看。非监控室人员进入监控室后,监控室工作人

 员必须做好记录,并要求前来查看、调取录像的人员进行签字。

 6、交接班时 ,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
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 ,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

 不

 能离开。超过一个小时后,交班者可联系监控室负责人,出现责任

 由原接班者承担。

 7、监控人员须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流

 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监控录制的资

 料应妥善保存 ,未经允许 ,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对要求保留

 的录像进行另存,并做好日期标记。

 8、监控室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密切注意监控镜头,若发生特殊情

 况,马上调整监控镜头进行录像,事情处理完成后,监控镜头回归

 原位。货场镜头保证每半个小时对整个货场进行巡视一遍,若有车

 辆在货场进行装、卸货物活动,则监控镜头对准装、卸货物车辆。

 9、监控室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传播有

 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货场管理制度

 1、对进入货场的超限车辆严格按规定卸货、装货,严禁违规多卸、

 不卸、少卸或多装。

 2、货场内的货物要分类存放,并标示车号、品名、数量、卸货时间

 等。

 3、对超过规定期限尚未运走的货物,应及时进行分类归集。

 4、装卸货物时应妥善保管装卸凭证,认真记录。

 【篇三:超限运输检测站规章制度汇编】

 超限运输检测站工作制度

 超限运输检测站工作人员要结合实际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遵守

 超限运输检测站的各项管理制度。总的制度如下 :

 一、超限运输检测人员应熟悉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

 件,掌握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各项规定,在市公路管理处的正确领导

 下,遵守检测站各项规章制度,认真、严格和规范地履行对超限运

 输车辆的检测和处理。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分工具体、责任

 明确、按章办事、奖罚分明。在检测工作中,实现执法规范标准、

 服务文明礼貌、案件处理妥善及时的工作要求。

 二、超限运输车辆检测根据超限车辆具体情况,要由队长、副队长

 和路政员两人以上,按规定标准并依据检测数据当场做出卸载、罚

 款或收取赔(补)偿费的处理决定。重要或特殊案件,及时报站长

 处理。

 三、检测人员应听从队长指挥和安排,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完成好

 岗位检测工作任务,在处理案件或同承运人发生矛盾纠纷时,应共

 同做好超限车辆的处理工作。对队长的正确决定要坚决服从,对队

 长决定有异议或不正确的,要当场向队长建议说明,由队长做出最

 后处理决定。

 四、检测工作中要着装整洁、列队上岗、证件齐全,做到一车二礼、

 语言文明。严禁在岗期间饮酒、打闹、随意脱岗,有事必须请假。

 在检测岗位上,要站立服务、微笑服务。要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杜绝贪污行为,不放人情车。

 五、规范执法程序,示意停车人员要在车距不少于 200 米处做出手

 势,并要站在车辆左侧使车辆驶入检测车道,依次进行检测、卸载

 或收取赔(补)偿费处理,依据承运人填写的保证书,队长填写处

 理决定书。对于所卸货物,保管人与承运人要共同进行认定后填写

 货物清单。

 六、要明确检测工作责任,避免因检测工作造成的人身伤害,

 对于因自身原因造成伤害的,应由其自己负责。对于强行通过检测

 站的车辆,要看清并记录车号后,待再次通过时加重处理,一般情

 况不应驾车追赶逃检车辆。对于无理取闹或者围攻、殴打检测人员

 的承运人,应报告公安机关,尽量避免冲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同

 时,保管好票据及检测仪器、执法车辆的安全。

 七、工作人员要规范检测行为,实行定点、定线、定向检测,按规

 定收取赔(补)偿费用,暂时不予罚款,坚决杜绝公路 “三乱 ”的发

 生,把维护公路法律、法规、规章的严肃性同保障交通运输环境必

 要性结合起来。

 八、全体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严格兑现奖

 惩。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建立专用账簿,严管票证、票据,

 严格计划审批手续,加强对车辆、仪器设备等重要物品管理,落实

 专人,保证正常使用。

 九、积极同相关单位的合作与协调,尤其是与公安部门搞好配合,

 实行综合治理。加强同新闻媒体联系,完成宣传报道任务;
定期编

 写《简报》。

 十、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自学为主,每周

 进行一次集中学习;
以学习超限知识为主,每周进行一次理论和相

 关知识学习。建立学习笔记,定期考核。要积极参加各项精神文明

 建设活动,争创文明标兵,争做 “四有 ”新人。

 上述各项工作制度,全体检测人员共同遵守,检测站将根据实际,

 采取百分制和年终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考核。

 检测站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工作人员考核实行月考核百分制,被考核人每月工资总额为 100 分,每扣 1 分等于扣除月工资额的百分之一,半年及年终考核则按各月 累计总分的平均值计算。

 一、站长、值班站长或队长交办的任务,必须及时完成。如果没有

 完成站长、值班站长交办任务的,一次扣 3 分;
没有完成队长交办

 任务的,一次扣 2 分;
故意不办或有意拖延的,一次扣 20 分,多次

 教育不改的,停职反省,停发并扣除反省期间的工资。

 二、交接班时,应提前 10 分钟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各队队长须填写

 交接记录,如违反,扣队长 1 分;
处理文书必须规范填写,填写不

 规范或出现错误的,扣责任人 2 分;
车辆不检测就进行处理的,扣

 队长或责任人 5 分。不按规定检测,出现人为交通和人身及财产安

 全事故的,对责任人一次扣 20 分;
擅自到移地检测的,对责任人一

 次扣 100 分。

 三、检测仪器的使用、维护由专人负责,要保持清洁,及时充电以

 备检测使用。要正确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如发现仪器不能正常工作,

 要及时汇报,不及时汇报的,分别扣队长和责任人 5 分;
发现维护

 不当造成损坏的,追究当时使用责任人和队长责任,分别扣队长和

 责任人 5 分,并由队长和责任人按价赔偿。

 四、当班期间,处理超限车辆需要罚款或收取赔(补)偿费时,必

 须由票据员直接收款,严禁他人代收。如有违反,对票据员和收款

 人均扣 5 分。所收取赔(补)偿费要做到日收日结,如有差款,对

 票据员处以差款的 3 倍罚款。票据员要认真做好超限车辆的登记工

 作,如有遗漏,扣 1 分;
收到假钞的,由责任人赔补;
出现票据损

 坏,扣责任人 10 分;
多收少开或空白票据丢失,按贪污论处,给予

 解除合同,并做出经济处罚。

 五、票据、票证管理不规范或出现漏洞的,一次扣责任人 5 分;

 款不按规定存储的,一次扣责任人 3 分;
财务安全有隐患的,一次

 扣责任人 5 分,出现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出现核销票据、票

 证丢失的,一次扣责任人 50 分。

 六、人员考核工作由督察科具体负责,督察人员要随时抽查以上制

 度的执行情况,每周至少抽查两次。如果没有按时考核,发现一次

 扣 5 分,当月有两次不考核的,扣 20 分。

 七、检测人员上下岗时,要着装整齐,佩戴执法证,由队长

 带领列队上下岗。如发现着装不整齐,不佩戴执法证的人员,一次

 扣 1 分;
如发现不列队上下岗,队长扣 2 分,每个队员扣 1 分(车

 接车送除外)。

 八、不得佩戴首饰、留长发、留胡须、戴墨镜;
不得看报纸、杂志、

 睡觉等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事项的,以上制度如有违反,一项扣 1

 分。

 九、检测人员检测车辆时要站立式服务,做到 “一车二礼 ”。即执法

 责任人停车检查车辆时敬礼和处理完毕后为承运人敬礼。如发现没

 做到 “一车二礼 ”的人员,扣 1 分。

 十、如上岗前 4 小时和当班期间喝酒,违者一次扣 10 分;
当班期间

 打扑克,一次扣 2 分;
工作期间赌博的,违反一次扣 10 分;
当班期

 间打闹一次扣 3 分,打仗斗殴一次扣 20 分;
破坏公物按价赔偿,有

 偷盗行为的解除合同;
以上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恶劣影响的,加倍

 处罚;
多次受处罚不改的,解除合同。

 十一、当班期间,检测人员随身不准携带现金,如发现携带现金在

 50 元以下,扣 1 分;
现金在 50 元以上,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如发

 现和证实有贪污行为的,报市处批准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严禁滥用职权,刁难承运人;
严禁态度蛮横,污言秽语。如

 有违反,一次扣 5 分;
若有辱骂殴打承运人者,一切后果由个人承

 担。

 十三、严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故意放人情车,如有违反,一次

 扣队长或责任人 50 分。

 十四、内务行李、物品叠放不整齐的,一次扣 1 分;
私自串床、串

 寝、不按时就寝的,一次扣 1 分;
寝室、办公室内卫生不打扫的,

 扣责任人 1 分。

  十五、办公室人员工作协调出现失误,一次扣责任人 3 分;
办公用品丢失、人为损坏,除按价赔偿外,扣责任人 5 分;
综合情况或

 《简报》不及时扣责任人 5 分;
精神文明建设抓得不经常,扣责任

 人 5 分;
车辆安全管理出现人为事故或造成损坏的,除执行《车辆

 管理责任制》外,一次扣责任人 10 分;
值班值宿漏岗的,一次扣 2

 分;
出现安全事故的,一次扣责任人 10 分,并按情节处理;
食堂管

 理人员不能保障正常用餐,不注意卫生的,一次扣责任人 5 分。

 十六、购买办公物品不制订计划的,一次扣责任人 5 分;
故 意购臵残次品的,退回物品并一次扣责任人 5 分;
不按计划购买的,

 自付物品资金,并一次扣责任人 5 分;
重复开票、少购多开、开假

 票的,废除票据,一次扣责任人 10 分;
以上经多次教育或处罚不改

 的,调离岗位。

 十七、换岗人员迟到,当班人员早退 2 小时以下的,一次扣 1 分。2

 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当班人员不准私自串岗、替岗、离岗。如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替岗,必须经队长和值班站长均同意后方可。如

 违反,队员和队长分别扣 2 分。

 十八、当班期间,检测人员短时间离岗(如上厕所),必须向队长

 请假,其他时间不准离开工作区,违者一次扣 1 分,如出现任何责

 任事故,后果自负。

 十九、当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按规定请

 假,如果请假时间为 1 天,须由当班队长签字批准;
时间为 2 天,

 须由值班站长签字批准;
时间为 3 天以上的(含 3 天),须由站长

 签字批准。请假由队长报督察科,隐瞒不报的,按实际天数加倍计

 算处罚队长。

 被考核人事假、病假、旷工情况报市处劳资科,由市处每月从被考

 核人工资中扣除。事假在市处扣除工资的前提下,月累计 3 天以内

 的不扣分, 3 天以上的,每一天扣 1 分。旷工 1 天按事假 3 天计算;

 旷工 2 天,扣当事人 50 分;
旷工 3 天,扣当事人 100 分;
旷工 10

 天,解除合同。法定事、病假不扣分。

 二十、对检测人员半年要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全年进行一次总考

 核。全年得分 : 90 分以上为优秀, 80—90 分为良好, 60—80 分为合

 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优秀的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予以告诫

 和批评,本人写出检查和保证书。

 财 务 管 理 制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