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
责任内容
名称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三同时”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七
开展安全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十
履行向从业人员告知和教育、督促义务
1.企业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企业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公告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3.企业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
十一
落实危险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
1.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2.八大危险作业应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注: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
十二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3.企业应当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4.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其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
5.企业接受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每年组织再教育和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9.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的基本从业条件:(1)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无因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受到撤职处分或刑事处罚;(2)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3)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化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4)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化品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10.危化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从业条件:(1)具有国民教育化工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化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3)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化品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
11.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的基本从业条件:(1) 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直接从事危险作业岗位操作的从业经历; (2) 依法接受国家规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参加本岗位有关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岗位操作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
十三
严格管理危险物品
1.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工企业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运输和处置危险化学品也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5.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燃气、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也应当取得相关部门审批;
6.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8.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十四
设备、工艺符合安全规定
1.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企业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企业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3.企业不得使用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4.企业应当加强在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检测、评估,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新;发现在役设备、现有工艺存在危及生产安全因素的,应当及时改进或者更新;
5.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性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安全。
十五
相关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
企业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六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设置符合要求的出口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十七
职业健康及劳动防护用品配置
1.企业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主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
2.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八
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每年至少组织演练1次;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4.其他企业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
5.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职业卫生管理台账样例
台帐之一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用 人 单 位: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目 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表1-1)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审查、验收批文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
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表1-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投资:
建设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审查结论:
预评价审核
设计审查(严重危害项目)
竣工验收
年月
结论
审核单位
年月
结论
审查单位
年月
结论
验收单位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项目类型选择: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引进)填报。
台帐之二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 年度)
用 人 单 位: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目 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
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
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
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
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
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
(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7;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
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
(包括:现场检查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
表2-1_ _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序号
日期
职业病防治计划内容
实施情况
实施负责人
备注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表2-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注册地址
工作场所地址
申报类别
初次申报○ 变更申报○
变更原因
企业规模
大○ 中○ 小○
行业分类
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人
联迪电话
专职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有○ 无○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数
兼职
劳动者总人数
职业病累计人数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数(个)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人)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
作业场所名称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接触人数(可重复)
接触人数(不可重复)
…
合计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表2-3 _ _年度职业病防治经费一览表
用途
工作内容
经费(元)
项目负责人
备注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的组织工作经费
生产车间改造
生产工艺改进
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设备购买
职业卫生宣传培训
职工健康监护
职业病人诊疗
警示标识
工伤保险
其他
合计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表2-4 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
防护设施名称
型号
使用车间和岗位
防护用途
生产及安装单位
验收日期(年月日)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表2-5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维护记录表
车间名称
车间负责人
防护设备名称
检修时间
检修、维护情况(包括检修的原因、检修部门、检修费用、检修效果等):
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表2-6_ _年度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记录
车间名称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个人防护用品名称
型号
数量
领取人
领取日期
附:个人防护用品的生产、供货单位,使用说明和产品合格证明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表2-7 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
序号
作业区
告知项目
配置地点
警示内容
标识数量
责任人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表2-8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
车间名称
车间负责人
检查地点
检查情况记录:
生产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 ;
生产车间警示标识: ;
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
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 ;
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
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
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
其他: 。
检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整改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落实情况
车间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表2-9 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记录表
上级检查部门
检查日期
发现主要存在的问题
(主要内容摘录,附原件):
要求整改的措施及建议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领导审批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台帐之三 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 年度)
用 人 单 位: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目 录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
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附: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一览表,表3-1,;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像资料)
年度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
表3-1 _ _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一览表
企业名称: 培训类型: 培训学时:
参加部门:
培训内容:
组织部门:
授课人: 实施日期:
签到表:
序号
部门
姓名(签字)
考试成绩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培训类型为劳动者上岗前培训、在岗期间定期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
2签到名单可附后。
台帐之四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用 人 单 位: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目 录
生产工艺流程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一览表(表4-1)
(附:化学品安全中文说明书、标签、标识及产品检验报告等)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表4-2)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季报汇总表(表4-3)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合同书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报告
表4-1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一览表
设备、材料、
化学品名称
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使用车间和岗位
年使用量
生产、供货单位
设备
材料
化学品
说明:化学品毒性资料及预防策略附后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表4-2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序号
岗位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危害来源
接触方式(定点/巡检)
接触职业病危害
工程防护设施
个体防护用品
总人数
女工数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表4-3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季报汇总表
车间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监测周期
监测点数
监测结果范围
合格率(%)
职业接触限值
监测人员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的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委托 机构(已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称),于 年 月 日对我单位工作场所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现将结果上报(见检测评价报告书)。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岗位,我单位已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应详细列举具体措施),治理后的效果我单位将委托 机构重新检测评价后上报。
附:检测评价报告书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台帐之五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用 人 单 位: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目 录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证书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表5-1)
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登记表(表5-2)
(附: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评价报告)
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一览表(表5-3、表5-4)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报告
(注:在接到体检结果、诊断结果5日内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处理记录(表5-5)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汇总表(表5-6)
表5-1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
检查日期
检查机构
体检种类
应检人数
实检人数
检查结果(人数)
备注
未见异常
复查
疑似
禁忌证
其他疾患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表5-2 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登记表
车间: 体检类别: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体检结论与处理意见
落实情况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表5-3 职业病患者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接害工龄
车间、岗位
职业病名
诊断机构
诊断日期(年月日)
处理情况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表5-4 疑似职业病患者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接害工龄
车间、岗位
疑似职业病名
体检机构
体检日期(年月日)
处理情况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报告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人在 机构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体检机构具有相应资质),体检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人 人。经职业诊断机构诊断后确诊职业病职业病 人(诊断机构有相应资质),现上报(见名单)。
对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人和职业病人,我单位已按照处理意见妥善处理。
附:1、疑似职业病人名单及处理情况
2、职业病人名单及处理情况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表5-5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事故报告人
联系电话
中毒事件情况:
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发生场所(车间名称): 岗位及工作内容 。
发病情况: 接触人数 发病人数 。
送医院治疗人数 死亡人数 。
可能产生职业病的有害因素名称:
事件经过(事件起因、患者主要临床表现、救援过程和处理情况):
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初步认定意见:
事件报告情况
1、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2、报告单位: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表5-6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汇总表
部门/车间
档案编号
姓名
性别
建档时间
人员调离情况
备注
调离时间
是否提供档案复印件
劳动者签字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台帐之六 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用 人 单 位:
姓 名:
性 别:
建 档 时 间:
目 录
劳动者个人信息卡(表6-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6-2)
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表6-3)
历次职业健康体检报告、职业病诊疗等资料
其他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表6-1 劳动者个人信息卡
档案号:
姓名
性别
照片
籍贯
婚姻
文化程度
嗜好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
职业史及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既往病史
疾病名称
诊断时间
诊断医院
治疗结果
备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名称
诊断时间
诊断医院
治疗级别
备注
表6-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劳动者姓名: 档案号:
岗位
检测时间
检测机构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防护措施
备注
表6-3 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劳动者姓名: 档案号:
检查日期
检查种类
检查结论
检查机构
岗位
人员处理情况
本人签字
现场处理情况
注:1)检查种类是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离岗后医学随访、复查、职业病诊断等;
2)检查结论是指未见异常、复查、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其他疾患、职业病等;
3)人员处理情况是指调离、暂时脱离工作岗位、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断结果等处理、安置情况及检查、诊断结果;检查其他疾患的划“——”;
4)现场处理情况是指造成职业损害的作业岗位,现场及个体防护用品整改达标情况,不需要整改的可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