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量化工作考核,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载体,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内部监督机制逐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力推进。
一、本年度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纪委成立了内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全体纪委常委为组员。具体工作归口到干部室。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综合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系统内工作年度考核,受理反映系统内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采取转办、交办、直接办理等方式予以处理等。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周例会、旬学习和月小结制度》,每周一上午为全委局召开例会时间,每月由各室灵活安排分上旬、中旬、下旬3次学习时间,每月末最后一周星期四为召开工作小结会时间。结合省纪委“十条禁令”,出台了《机关内部奖惩若干规定》、《办案人员监督办法》、《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的十条规定》等制度,既明确了奖惩的原则、范围和措施,又对廉洁办案、秉公办案、严守办案机密等执纪执法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全年工作台账,制定当月工作推进表,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实行每月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工作例会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讲评上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实行执法执纪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或违反办案纪律造成错案,一经发现坚决调离纪检监察机关,并视情况给予党政纪处理
(三)创新方式,强化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社区负责人等身份各异的10名特邀廉政监督员,定期听取纪委监察局及个人履责和廉政自律情况汇报,不定期的收集社会意见并及时反馈至纪委内部监督机构。扎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努力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本质要求,展示纪检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四)抓实回访,严格管理。一是开展对涉案单位回访,强化对办案人员的监督。在每起案件调查结束后,县纪委监察局安排党风廉政室人员进行跟踪调查,让涉案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回访意见表,了解办案人员遵守办案纪律情况,对违反办案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以进一步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办案行为。二是开展对违纪人员回访,强化对违纪人员的教育。建立违纪人员台账,将办案人员单位、职务、家庭住址、案情等情况记录在册,坚持以走访、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回访,帮助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促进违纪人员思想转化。三是开展对办案人员回访,强化办案能力的提高。通过填写廉政保证书,对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吃请、收受礼品礼金等10种不廉洁行为进行提前警告警示,严防出现人情案和关系案。
二、内部监督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
近年来,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年度监督工作,广大纪检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断加强,内部监督机制逐步健全,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内部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一)注重调查研究,为加强内部监督献计出力。由县纪委常委牵头,组织全县党风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对12个乡镇和41个县直独立核算副科级以上单位开展了调研工作。通过调研,掌握和了解到目前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作风现状,及时针对工作不细、作风不实、思想不纯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同时,干部室、党风廉政室和办公室对纪检监察机关前几年所办案件进行回访,了解被查单位、被查对象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执纪情况的评价与意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作用,为抓好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发挥应用作用。
(二)注重制度建设,为规范权力运行提供保障。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全市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了委局各项工作机制和《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规划》,完善了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使各项工作在执行上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完善对委局领导班子和人财物管理使用的监督制度,出台了纪检监察系统物资采购的若干规定。以纪委文件形式,进一步明确常委分工,完善纪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我县出台了《加强对乡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委局机关积极响应,“一把手”实行四个不直管,特别是在推行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任用干部票决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以及干部管理等制度方面,委局落实有力。
(三)注重组织生活,为掌握干部思想创造条件。结合我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委局机关积极派人参加乡镇纪委班子和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将收集到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向该单位的党组(党委)反馈,争取单位党组(党委)对纪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及时解决纪检干部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注重考核监督,为加强内部监督严肃纪律。深入调查研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按照量化考核、操作性强的原则,出台了《加强对乡镇纪委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同时,修改完善对委局机关各室和县直单位纪检组(纪委)的考核细则,使考核工作制度化。年底,县纪委结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情况评选出先进单位若干名,同时也对工作不力、责任完成不好的单位评选出后进典型。近年来,
已对50余名受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对70余个涉案单位进行走访,没有发现一起办案违纪行为,社会反响良好。2011年,我县对群众反映某局局长办酒敛财一事进行了查处。在调查中,发现该局纪检组长不仅不履行监督职能,反而代为其请客的问题作了严肃处理,进行了诫勉谈话。
(五)注重工作载体,为推进教育活动营造氛围。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年初,重新制定了委局机关学习计划,对学习做了硬性规定,每周五为集中教育学习时间,各室轮流主讲,保证了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近年来,全县共举行讲座6场次,参加人员达428人,收集学习心得86份,理论调研文章19篇。县纪委在搞好机关教育活动的同时,组成专项督查组,对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指导。各联系单位都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出活动安排表,明确了具体日程、工作要点、阶段性目标任务、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做好各阶段任务的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重点是:
一是创新内部监督方式,参加纪检监察系统民主生活会,收集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的第一手资料;
二是依法依纪处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
三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配套制度;
四是继续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学习活动情况的经常性督查、指导。
201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