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联席会议制度

 党群联席会议制度

 党群联席会议,由党组织提议召开,党组织书记负责召集。

 参会人员:全体党员、村(居)民代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异地(或外出)务工人员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会议。

 党群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研究决定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集体财务计划与管理、集体财务收支;工程项目建设;支农资金物资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耕地保护、土地流转,以及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的事项。

 会议具体程序

  ?提议事项征求党员、村(居)民代表及广大村(居)民意见;

 党组织提议 ?报道(街)党(工)委批准、备案;

  ?党组织会议前三天发放给全体班子成员。

 

  ?讨论提议事项;

 班子商议 ?形成商议事项;

  ?对商议事项举手表决并签字或无记名票决,形成班子初步意见。

  ?联席会议前三天将议题向全体村(居)民公告;

 会议审议 ? 审议班子初步意见;

  ?形成审议意见。

  ?对审议意见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4集体决议 ? 形成会议纪要,上报镇(街)党(工)委备案。

 5、决议公开 书面形式向全体村(居)民公开决议,广泛听取意见,公开时间不少于7天。

  ?按职能分工组织实施;

 实施结果公开 ?几时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查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