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纪委关于对督导力度不够、基层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的调研报告

  某市纪委关于对督导力度不够、基层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督导力度不够、执纪宽松软问题分析

   近几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三转”,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一刻不停歇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但聚焦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在职能作用发挥上还存在一定欠缺,督导力度不够、执纪宽松软等方面问题依然存在。

   (一)在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上存在督导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督导力度仍然不够。一是督导的靶向性精准性还不够强。在日常监督中,存在着政治性、精准性、有效性不强的问题,虽然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开展了清单式监督的模式,定期不定期的根据任务需要列出监督清单、细化监督内容,着力增强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但在具体操作中,督导力度明显不够,造成一些同志在推进落实过程中不积极主动,不能有效运用,影响了工作质效。二是督导的效果不明显。当前开展的督导检查工作大都是上级统一部署或交办的急任务,工作量大、时间紧、标准高、要求严,虽然开展督导坚持了以问题为导向,但督导力量与任务不匹配,导致在制定督导方案时不够细,督导措施上不够全,督导效果也会打折扣。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巡视整改“回头看”等工作,市纪委专门成立督导组,采取巡回督导、明察暗访、“点穴式”督导等方式大力度加强督导检查,虽然自己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但在上级督导检查时仍然会发现不同层次问题。三是督导压力传导不到位。如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中,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案件线索质量低,内容具体、可查性强的线索较少,一些地方、部门的政治站位不高,认识把握不深刻,还没有完全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范畴,监督意识不强,尤其是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少,打掉的“保护伞”层次级别低,并且只打掉一个,还没有形成有效声威和震慑。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思想观念

 首先是抓好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学习教育,强化纪检人员担当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深入学习***总书记纪检监察新思想新论断和上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搞好监督是天职,搞不好监督是渎职”的理念,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告诫和警示全体党员:党内监督和问责追究没有禁区。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规范、不受监督制约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党的组织及党员都必须接受党纪监督,决不能凌驾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之上。坚决用纪律的硬规定,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防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明确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让党员干部明白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带电的“高压线”,不论什么人,不论职位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的纪律,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三、坚决不做老好人, 坚持担当精神

 作为乡纪委书记,在工作中会有“老好人”思想,不敢动真碰硬。要增强担当的胆识。要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决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做到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遇到矛盾不怕事、碰到问题不回避,敢于直面矛盾解决问题。面对发展的深层次难题,要做到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遇到紧急情况,要有胆有识、果断决策,不能优柔寡断、患得患失。要有敢担责意识,做到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决不能有了成绩都归自己、出了问题就推给他人。只有在不正之风面前敢于“亮剑”,在腐败分子面前毫不“手软”,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所以,作为纪检干部,在腐败分子面前更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坚决不做“老好人”、“泥菩萨”。

 三、加强作风建设,健全监督机制

 要强化纪检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灯下黑”,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落实和实践执纪监督问责“四种形态”,激发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源头、从根本上去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不断强化监督职能。把作风督查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并延伸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建立明察暗访常态化制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督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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