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会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座谈发言

  领会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座谈发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19条,对于组织处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提供了根本保证。

  读懂组织处理“题中义”。组织处理,根本在人。《规定》第七条,列出了领导干部应当受到组织处理的16种具体情形,其核心要义,通俗来讲就是要让各级干部好好做人,认真做事。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落实者,位置关键、身份特殊、责任重大,如若没有红线约束,一旦思想出现滑坡,必将会对党和国家造成不良影响。惟有学懂弄通做实《规定》,将党纪国法奉为圭臬,才能持续焕发党的精神活力,在新时代凝聚奋进、开辟新的伟大征程。

  筑牢作风建设“防护墙”。思想作风的好坏,是党的事业能否正常健康发展的关键。近期央视播出的《扫黑除恶》系列片中,副市级干部徐长元名下仅被查封的房产就有2714套,其腐败程度令人瞠目结舌。腐败的种子一旦种下,就会深深扎根在人脑人心之中,饮血啖肉,最终让人麻木。思想作风建设,是每个干部的入门课、必修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规定》中将思想作风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加以规范,就是要进一步卡紧制度笼子,从严监督干部,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人人干净做事、事事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

  勇做干事创业“领头羊”。《规定》明确,对于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失误,已经履职尽责的干部,可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这是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探索的鲜明导向,目的就是让愿做事、敢做事的干部有干劲、有舞台,让那些敷衍塞责、庸懒散拖的干部红红脸、出出汗,问题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是攻坚克难的干部,而不是畏首畏尾的干部,需要的是敢于担当的干部,而不是怕担责任的干部。我们要以敢闯敢试的胆略和气魄,勇跨刀山火海,力蹚险滩暗礁,一往直前,永不懈怠,做新时代发展的开路人。